365体育投注_365体育手机版-【唯一授权牌照】

图片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4-1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一)市社保中心职能简介…………………………………………………………2

  (二)市社保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2

  二、单位构成情况……………………………………………………………………3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预算情况…………………………………………………………………3

  (二)支出预算情况…………………………………………………………………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4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6

  (一)业务运行经费…………………………………………………………………6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6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6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6

  十、名词解释…………………………………………………………………………7

  附表…………………………………………………………………....………………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社保中心职能简介。

  按照市编委批复和市人社局安排,承担的主要职能有:城镇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申报工作,个人权益记录、核定并按时支付各类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负责城镇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的稽核及待遇支付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工作。

  

  • 市社保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1.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人群参保计划工作,全面完成各险种年度参保计划;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年度预算,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应收尽收;继续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和及时支付。

  2.以人社业务打包办为抓手,优化办事流程,积极向上反映业务系统优化建议,促进系统更完善;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平稳顺利移交税务征收。

  3.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开展2018年及以后年度退休的“中人”养老金待遇计发和补发;逐步推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4.继续做好社保扶贫后续工作,指导县(区)做好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配合税务做好城乡居保征缴工作。

  5.配合省局做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提高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升依法经办的能力,优化资源配置,规范经办管理。

  6.借省版系统上线契机,制定新的业务经办风险管理办法,加强社会保险业务标准化建设,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落实,规范管理,提升业务经办风险防控能力。

  二、单位构成情况

  市社保中心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社保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社保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106.0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社保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106.0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6.0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社保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10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0.08万元,占99.5%;项目支出6万元,占0.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社保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06.0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6.0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5.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社保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06.0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11.03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5.72万元,占92.73%;住房保障支出80.36万元,占7.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89.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五项社会保险和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工作开展的邮电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56.7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福利费等。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3.2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80.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保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0.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9.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140.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社保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市社保中心2021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6.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接待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保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市社保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业务运行经费

  2021年,市社保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0.41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97万元,下降4.08%。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市社保中心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市社保中心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万元。其中: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用经费不足的邮电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市社保中心为安排政府采购。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单位涉及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都要解释)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业务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 部门预算-四川省部门预决算公开表(2021年).xlsx 单位预算-四川省单位预决算公开表(2021年).xlsx

             http://www.panzhihua.gov.cn/zwgk/zdly/czxx/czyjs/yjysdw/ssbj/1854743.shtml
审核: 夏定伟   责任编辑: 朱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