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2-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一)市社保中心职能简介…………………………………………………………2
(二)市社保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2
二、单位构成情况……………………………………………………………………3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预算情况…………………………………………………………………3
(二)支出预算情况…………………………………………………………………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4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7
(一)业务运行经费…………………………………………………………………7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7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7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7
十、名词解释…………………………………………………………………………8
附表…………………………………………………………………………..………1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社保中心职能简介。
按照市编委批复和市人社局安排,市社保中心承担的主要职能有:城镇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以及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申报工作,个人权益记录、核定并按时支付各类人员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待遇;负责城镇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的稽核及待遇支付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工作。
(二)市社保中心2022年重点工作。
1.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人群参保计划工作,全面完成各险种年度参保计划;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年度预算,保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应收尽收;继续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和及时支付。
2.以“温暖人社”行动为抓手,不断优化业务流程,进一步拓展服务渠道,提升服务水平。
3.继续做好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工作,为全国统筹奠定基础。
4.夯实基金财务核算和各项基金报表等基础工作,加大对县区财务人员的指导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市基金财务工作质量。
5.努力争取将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代发业务纳入全省社保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供养人员纳入省级认证平台进行认证。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社保中心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社保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社保中心2022年收支总预算1210.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04.3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社保中心2022年收入预算1210.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0.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社保中心2022年支出预算12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0.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社保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10.4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0.4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2.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4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社保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10.4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104.3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2.92万元,占91.12%;住房保障支出107.48万元,占8.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972.2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按月支付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各项福利待遇,及时支付各项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做好全市各类人员参保登记、申报工作,做好全市工伤预防工作,按政策调整增加各类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确保全市各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及时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55.8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的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和公用经费。按月支付退休职工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及时支付各项公用经费,保障退休职工的福利待遇。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按月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保障在职职工的福利待遇。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07.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按月支付住房公积金,保障在职职工的福利待遇。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保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1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5.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0.15万元、津贴补贴448.12万元、奖金19.08万元、社会保险缴费190.27万元、住房公积金107.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16万元、离退休费37.78万元、社会福利和救助2万元。
公用经费145.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127.58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6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社保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台办)批准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0人。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市社保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任务与2021年大致相同。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或其他地市州同级部门来攀检查指导、考察调研等公务接待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市社保中心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2022年1月新购置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1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到厂矿、企业、医疗机构开展调查取证、现场勘验和常规急救等专业技术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社保中心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市社保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5.3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95万元,增长3.53%。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社保中心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车辆数应与“三公”经费说明中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若没有的请填写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市社保中心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市社保中心为安排政府采购。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 部门预算-四川省部门预决算公开表(2022年).xlsx 单位预算-四川省单位预决算公开表(2022年).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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