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城消费维权始于心,文明公平和谐践于行
(人力资源市场相关知识消费提示)
来源:人力资源开发科 发布时间:2021-09-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相关条款规定:
(一)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个人求职,应当如实提供本人基本信息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等情况。
(三)用人单位发布或者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基本劳动报酬等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
用人单位自主招用人员,需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四)人力资源流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对服务期、从业限制、保密等方面的规定。